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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经济多边体系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任 张金生《WTO经济导刊》2007年第1-2合刊
建立健全综合应对入世工作体系
2002年12月,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作为深圳WTO事务的专门工作机构。
2003年12月,深圳又成立了“深圳市贸易壁垒申诉与调查服务中心”,配合中央政府开展贸易壁垒调查。
目前,深圳已初步形成了应对入世工作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工作机制和体系。
清理和修订法律法规与WTO规则接轨
为履行我国WTO成员义务和入世承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深圳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至2005年底,通过清理,决定废止和修改24件与WTO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不符的法规和规章。通过深入细致清理政策法规,增加了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加快了与WTO规则接轨的步伐。
制定深圳地方应对入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03年,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应对入世行动纲要》,成为指导深圳在入世过渡期内应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05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深圳在对《深圳市应对入世行动纲要》修订补充基础上,又制定了《深圳市应对入世后过渡期行动纲要》,作为深圳市应对入世“后过渡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两部《纲要》对指导全市的应对入世工作起了重要作用,并受到国家商务部领导的肯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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