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建服务型责任政府
深圳市委、市政府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创建公共行政体制要求,在合理确定政府职能、坚持体制创新、保持先行优势,在调整政府机构、理顺政府部门间的纵横关系、规范机构设置、精简机构编制,在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和努力创建服务型责任政府等方面做出许多具体工作。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行为
深圳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先后启动了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共取消194项审批事项,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予以规范,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等审批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目前,约85%的重大投资项目进入了“一条龙”审批系统。
推进通关便利化改善贸易投资环境
深圳为了推进贸易便利化,积极实施大通关和一地两检,逐步推动口岸开放。几年来,通过继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配合香港的城市长远发展策略,推动共同制定口岸及边境合作发展规划,增强两地合作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积极实施深港人员往来的便利措施,简化两地车通关登记手续,积极推进口岸通关制度改革,推进深港两地的航空和港口合作,加快陆路“一地两检”建设,优化贸易投资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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