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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反倾销再创新高
文/成坤《WTO经济导刊》2007年第1-2合刊
 
 
继2005年之后,欧盟再次“领衔”各国对华反倾销。截至2006年12月25日,欧盟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高达11起,涉及产品分别为彩色显象管、季戊四醇、冷冻草莓、熨衣板、车鞍座、过硫酸盐、硅锰、硅铁、聚乙烯醇、焦炭和空气压缩机。2006年,欧盟对中国产品作出最终裁决或者决定的反倾销案共计9起,涉及酒石酸、活页夹、油鞣皮革、劳保鞋、塑料袋、皮鞋、CD、DVD、彩色显象管等。
以下四个方面概括介绍欧盟2006年对华反倾销情况。
皮鞋反倾销案在争议声中落幕
2006年10月6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报,决定对中国出口的皮鞋征收为期2年、16.5%的反倾销税(广东省佛山南海金履鞋业有限公司为9.7%),由此宣告这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第一案”暂告一段落。
皮鞋案之所以引起各方关注,主要是因为:
1、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产业影响较大。
据有关方面统计,皮鞋案影响中国出口7亿美元,出口企业1200余家,就业400万人,为欧盟对华反倾销之最。与此同时,该案对英国、瑞典、德国等欧盟大量进口商、零售商的利益造成影响。
2、欧盟委员会(欧委会)调查和裁决颇受质疑。
首先,2005年12月12日,欧委会令人惊讶地否决了所有中国被抽中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而且该裁决已经违反了欧盟法律要求在立案后3个月作出裁决的规定)。其次,欧盟没有给予任何1家企业单独税率。第三,欧盟没有审查其余140余家应诉但没有被抽中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单独税率申请。第四,在整个调查期间,欧委会武断和随意修改方案,包括产品排除方案和采取措施方案,不仅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而且相互矛盾,难以服人。
3、中国、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各国政府的关注和激烈争论。
首先,从欧盟立案到作出最终裁定,中国政府一直密切关注和进行强有力的交涉,要求欧委会客观公正作出裁决,修改其错误做法。在11月7日中欧经贸混委会上,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就欧盟对皮鞋反倾销“批评”到访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其次,欧盟各成员之间发生激烈争议甚至公开对抗,一些欧洲媒体也评论欧盟各成员之间首次因反倾销个案出现裂痕——只是到法定截止日期将至的最后一刻才以13:12的微弱优势通过一个折中方案。再者,欧盟成员国与欧委会之间出现矛盾和相互不信任:一方面北方进口国强烈反对非法采取反倾销行动,另一方面南方生产国要求采取更严厉的反倾销措施。
4、媒体密切关注和中国应诉企业坚持抗辩。
不仅中国媒体和欧洲主流媒体,包括美国CNN等媒体也多次报道和关注皮鞋案。此外,中国企业难得地表现出团结和坚持抗辩。2006年2月,部分鞋企带头成立“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成为无损害抗辩和谈判交涉的主力军。欧盟最终措施公告后,奥康等国内企业纷纷表示将抗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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