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相继成功上市,使其对外包服务的需求日益扩大。这势必会导致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外包将会日益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际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金融企业,出于战略规划、成本控制、增强核心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其服务外包的范围和规模都得到了空前发展。如今,金融服务外包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兴业务,在我国市场上业已起步,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底我国的金融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新一轮全球金融服务业的产业转移已经逼近。
国际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
2004年8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有关金融业外包的咨询报告《金融业务的外包》,在这份报告中,金融服务外包被界定为“被监管者将部分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本应由自己从事的业务利用第三方(既可以是被监管者集团内部的附属子公司,也可以是集团外的公司)来完成。”
根据外包业务的特性,金融服务外包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后勤支持类业务外包,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第二类,专有技术性业务外包,包括信息技术、法律事务、审计事务等,该类外包事务具有专业上的特殊性,金融企业本身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利用第三方可以获得更高的服务质量;第三类,部分业务操作环节外包,如银行会将个人住房贷款、进出口贸易结算、客户财务数据录入、信贷业务后台处理等工作转移集中处理等。
如今,国际上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在不断加强。德勤会计事务所在2004年给美联储的一份有关外包的报告中预测,到2008年,美国金融服务业将有3560亿美元(约占美国金融业总成本的15%)的业务外包到境外。而根据金融研究公司TowerGroup的调查及预测,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38.9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4%。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来临,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金融机构越来越集中关注自己的核心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相继成功上市,使其对外包服务的需求日益扩大。这势必会导致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外包将会日益快速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尚处于萌芽阶段。目前,根据外包发包方的国别可以将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分为以下两大类:
外资跨国金融机构的服务外包
可以说,外资跨国金融机构是我国境内金融服务外包的“倡导者”和“先行军”。早在1997年,花旗银行就将其所有在华分行贸易融资交易的单证审核及电脑系统处理工作,统一交给位于马来西亚的槟城分行负责(该行负责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单证审核及电脑系统处理工作)。随后,很多外资银行纷纷将其在华分行的贸易融资等业务的后台操作、汇款操作、信贷管理部门的部分业务外包给专门负责外包服务的其他分支机构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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