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有预防疾病的紧急预案
日方要求每个养殖场须准备发生或怀疑发生狂犬病时的应急预案(中英文版),并增加到企业的SOP中。此项措施旨在加强对狂犬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和紧急处理。日本之所以强调加这一点,其目的在于严防狂犬病的传入,保持日本无狂犬病国家地位。对于饲养管理、检疫、疾病预防以及发生传染病时详细的处理方法等,日方也要求饲养企业须有每次处理时的详细记录,并要求记录至少保存2年,有的记录则需要保留5年。
考核内容存在不符合WTO/SPS和科学规定的内容
例如,要求出口企业准备SOP的英文版或日文版就显得很不科学。本次考察,我国大部分企业为了通过年审或获得注册资格,先满足了日方的考察要求,所有新老注册企业均在现场向日方提供了英语版或中英文对照SOP资料,但没有允许日本考核人员将之复印带走。语言并非大多数企业的障碍,但SOP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向日方提供中英文版的管理细则,企业的“养殖秘诀”将被泄漏,从而损害企业的利益。所以笔者认为,日方考核内容中要求中方企业提供英文版SOP资料并不切合实际,也不符合WTO/SPS有关原则,其不是日本考核人员评估养殖场管理水平的唯一手段,也无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毕竟现场对企业各方面的核查才是考核企业的关键。
事实上,SOP主要是企业高层管理员工使用,而且在我国国内的养殖场,员工也没有必要使用英文版SOP进行管理,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另一方面养殖场的SOP有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不便将所有SOP资料全部译成英文供外方检查。因此,提供本国语言的SOP资料、以及该资料的中英文目录,即可为中方企业保守经营秘诀,也可照顾到日方考察的要求,这也许是解决日方SOP要求的合理方法。尽管如此,要求企业提供SOP毕竟是日本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掉日方此要求并不容易。
其次,日方对注册企业实行一年一次年检的方式不尽合理。一方面企业在一年内其饲养环境、设施、管理细则以及饲养方式、卫生标准等没有变化,一年一次年检企业的负担太重。另一方面,日方每年一次年检其工作压力也不轻,因此不必要坚持这一不合理的年检方法。
第三,日方在考核中提出个别违背WTO原则的要求,例如,“如中方已经注册的出口企业在一年内没有出口实绩,也可能被取消出口资格”。此项考核要求违背了WTO规则,体现的不合理方面在于,是否出口取决于市场需求,而不应该与企业的出口资格挂钩。况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主导市场销售,因此,企业的出口实绩应由市场决定。所以企业一年无出口实绩就取消出口资格的规定显得极不合理,也违背了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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