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在1993年到2001年间实施了第一次会计变革行动,在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财务报告方面实现了和国际会计标准的实质接轨,为中国加入WTO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加入WTO后,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经济环境日趋稳定的基础上,财政部从2005年开始又实施了第二次的会计变革风暴。这次会计变革风暴的目标是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相适应、趋同国际会计标准、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以会计准则体系为主的完整会计标准体系。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7月发出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基本建立起了“以基本准则为主导、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为具体规范”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奠定了统一的会计标准。这不但解决了国内三套会计标准之间不一致的问题,还明确确定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个原则,即: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
2006年7月,IASB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合理做法,正式宣布立项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IAS24),充分体现了中国会计标准在主动趋同国际会计标准后,与国际会计标准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舞台上,中国正在开始行使自己的话语权。
高水平的标准还需高水平的人才
加入WTO 是中国迈向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经此途径更加扩展了国际视野与国际参与层面。中国在未来将继续面临各种冲击与挑战,然而,一切冲击与挑战都是中国再造的绝佳时机。未来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和精深专业知识、并能与时俱进的人才,在会计行业尤其如此。WTO对会计行业的挑战,最终体现在对会计人员的挑战。高水平的会计标准制定出来后,还必须由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来执行。我们应在加入WTO 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与会计标准的转变,不断学习,有效提升人力能力,进而创造中国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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