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香蕉争端的背后,都有美欧之争的影子。而拉美和ACP的矛盾以及所有的衍生问题又说明,所谓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2006年3月10日,在WTO的货物贸易理事会上,与香蕉有关的议题占据了会议几乎一半的时间。一个小小的香蕉,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效果呢?对于熟悉WTO的人,特别是研究WTO争端解决的人而言,“香蕉”与“荷尔蒙”、“海豚”等一样,都属于“圈里话”(buzz word)。只要一提起香蕉这个词,人们马上会联想到一系列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小小的香蕉在关贸总协定(GATT)和WTO历史上的地位似乎并不亚于“馒头”。
香蕉案之前世今生
围绕香蕉展开的争端由来已久,一直可以上溯到GATT时期的上世纪70年代。为简便起见,这里着重介绍WTO成立后的情况。
1993年7月1日,欧盟的“香蕉共同市场政策”生效,1995年9月28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墨西哥联合把欧盟告到了WTO。后来,美国、厄瓜多尔和巴拿马也相继加入申诉方的行列。
对来自不同原产地的香蕉进口实行不同的政策:其中,对非加太(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即ACP)国家给予单方面的贸易优惠,实行关税配额,配额内税率为零。但是,对于其他的一般性香蕉进口,即最惠国进口,则征收高额的关税。
1996年5月8日,WTO成立了专家组。1997年5月22日,专家组报告裁定欧盟败诉,认定其香蕉进口政策违背了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在内的多项WTO条款。欧盟不服裁定,进行了上诉。9月9日,上诉机构报告基本维持了专家组的裁定。9月25日,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要求欧盟改变其香蕉进口政策,以符合WTO协定。1998年1月14日,欧盟制定了香蕉进口政策修正案,但申诉方不满意,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再次审议欧盟新的香蕉进口政策,并要求实行报复。WTO争端解决机构分别于1999年4月19日和2000年5月18日授权美国和厄瓜多尔对欧盟实行报复。7月27日,欧盟声明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并表示继续与有关各方协商合作,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然而5年多过去了,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来越复杂。
单一关税问题引发各方口水战
为最终解决香蕉案,2001年11月,在WTO多哈部长级会议上,各方达成协议,欧盟承诺自2006年1月1日起,对香蕉进口实行单一的进口关税体制,在此之前,欧盟对拉美的香蕉进口实行一定的过渡安排。时限将近,欧盟先后提出三套方案,拉美国家都不满意,WTO仲裁也认为欧盟所定关税水平太高。2005年12月,在WTO香港部长级会议上,双方继续就解决这一问题而进行努力。挪威作为协调方进行了斡旋。然而,时至今日,斡旋仍未取得任何进展。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单方面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继续对ACP给予优惠,年关税配额量77.5万吨,配额内关税为零,而最惠国税率则为176欧元/吨。与此相配合,欧盟还单方面对这一政策规定了一年的监测期,到期后对政策的合理性进行检讨。
衍生问题一箩筐
单一关税问题是香蕉案的延续。这一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欧盟与拉美在这方面的争议势必仍有下文。但在争端的演进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其他问题纠缠进来。
特惠侵蚀
在目前进行的多哈谈判中,一些享受发达国家优惠待遇的成员提出了特惠侵蚀问题,要求在进一步自由化的过程中保持优惠税率与最惠国税率之间的优惠幅度。欧盟对ACP的香蕉进口政策显然属于一种特惠。为此,可以想见ACP国家和拉美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必然是对立的。
弱小经济体
同样是在多哈谈判中,一些国家以自身经济的脆弱和微小为理由,要求享受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加优惠的待遇。ACP国家在这些国家中占多数。拉美国家又一次站到ACP的对立面。导致这一立场的根源仍然是香蕉。
欧盟东扩
2004年5月1日,欧盟由原来的15国扩大到现有的25国。欧盟扩大后,新加入的10国修改了各自的减让表而与原15国实行相同的减让表。在这一过程中,其他WTO成员对欧盟的出口利益可能受到影响,这就带来了欧盟与其他成员的补偿谈判问题。而欧盟与拉美很多国家补偿谈判的重点又是香蕉问题。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每一个问题都不能详细展开。最后只想总结一下,笔者之所以介绍这一问题,是意在说明在多边场合有时一个小小的问题常常可以具有很大的牵涉效果。另外,其实拉美国家的香蕉种植园多是美国公司投资的。这也是美国为什么参与控告欧盟的原因。ACP国家对欧盟的香蕉出口也基本上都是由欧洲公司运作的。整个香蕉争端的背后,都有美欧之争的影子。而拉美和ACP的矛盾以及所有的衍生问题又说明,所谓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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