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三管齐下,共同努力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会进一步增加,这必将改变国内原有的生产和贸易格局,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出口企业以及行业组织,都必须面对这一现实,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需要在WTO规则下制定新的农业支持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说,首先应根据我国不同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出口农产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支持本地区农产品出口的政策;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要制定系统的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的力度,提升中国农业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的能力;三要围绕国际农产品市场、优势农产品和出口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农产品出口措施,为农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产品出口的金融、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出口企业: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融资渠道有限,信息渠道不畅,营销技巧简单,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等,在国际市场中竞争力不强。当前,应该注重出口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并重的方式,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另外,应该加强卫生和质量安全管理,对农产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控制,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尽快与国际接轨。在生产、流通以及加工环节,推行标准化生产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尤其需要政府和行业组织提供支持与补助,政府部门需要采用各种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尽量降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各种税费和社会负担,大力加强农产品出口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行业组织:一是要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产品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走规模化、集团化的路子,对农业生产进行企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二要加强农产品生产者与出口企业的有机联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生产形式,通过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全面实施农业标准。三要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育各种出口产品行业商会、协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合作、行业自律、共同对外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