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完善监督管理。解决按规范生产,保证质量和特色的问题,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过程管理水平。
刘兆彬司长进一步介绍,目前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我国的地理标志资源进行普查,在“十一五”期间,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使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超过1500个,平均每年将150个左右的产品纳入保护范围;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提高地理标志保护的科技管理水平,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地理标志保护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评估体系,综合评价和反应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水平;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体系,加强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
谈到立法进度及安排,刘兆彬透露,从现在开始到2008 年为立法基础阶段,争取在2008 年前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2010年前完成立法程序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刘兆彬还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中欧双方在地理标志立法方面协作的意愿。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和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贸易总司关于地理标志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欧在地理标志领域的合作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刘兆彬说,“我们将继续落实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双方在立法领域的合作和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各地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如火如荼
自2005年7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受理和批准速度明显加快。全国质检系统已受理了近200多个产品的地理标志申请,批准了100多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了400个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截至目前,我国已对600多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产值近5000亿元。
11月3日上午的研讨会是以案例研究的形式展开的,来自陕西、河南、广东、江苏的地理标志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分别介绍了他们对当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果。据陕西省的代表介绍,陕西省现已有陕西苹果、西凤酒、蓝田玉等13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受保护区域占到陕西省面积的50%以上,人口占到陕西省农业人口的50%以上,保护产品年产值达到亿元。他说,“陕西苹果”是全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最大、受益农民最多的产品。“陕西苹果”受到地理标志保护三年来,苹果质量、声誉、价格都大幅提高。2005年苹果销售进程比上年加快16%,价格比上年增长55%,果农每人增收567元。目前,在政府的积极倡导下,果农积极性非常高,从追求产量向追求管理、提高果品品质转变,使果业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