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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非常有必要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www.wtoguide.net  来源: 编辑:  2005-11-3 11:20:56阅读量:   发送给好友  【关闭

郑功成:很高兴参加这样一个论坛,我也非常赞成我们这个论坛的主题,借这么一个机会我讲三个方面的看法。

    第一个看法,承担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标志,这是我一个观点。

   
第二个看法,社会责任造成了中国企业界非正常的现象,非正常的景象。

    第三个看法,我们要掀起一番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第一,为什么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非得以社会责任作为标准来评价一个企业是不是好的企业,因为大家都知道,早期的企业几乎都是唯利是图,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原始时期,这个企业就像一家要榨尽劳动血汗的机器,这个已经有很多描绘了,但是人类社会毕竟是发展进步的,劳动者在反抗不公正的时候使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得到了重视,各个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大多扮演着公平裁判的角色。各国企业的发展也转变成了真正企业,现在要以企业社会的承担和标准,使企业的管理、完全符合所谓现代企业标准特征的公司,如果放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损害了劳动力的正当合法的权益,他就不应当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因此我今天提出一个新的评价标准就是只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才能算是一个现代企业。

    这个标准一个是现代世界早已从野蛮社会进化到现代社会,二是作为当代结构中间,既具有活力、极富有创造力的组织,使社会和谐发展,影响巨大,甚至是起决定性的影响,毫无疑问应该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三是社会的社会责任在很多国家已经上升到法制的程度,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违法犯罪的企业。四是只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具有真正的竞争力,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

    我还想强调的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尤其应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我曾经讲过一个观点,劳资之间的对比,劳资关系相对均衡以后,又进入了一个全球性的劳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容易产生企业不负责任的效应,尤其是像中国的劳动力、过剩,资本明显不足的国家,就可能出现不负责任的企业,不守法、不善待员工的企业成本低这种现象就会产生恶心的社会现象。现在会给投资带来丰厚利润回报的时候,经济全球化不应当反人民、反人道,而是要推动人道主义和全民的协调发展,现在跨国公司,尤其是地区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应该起良好的榜样的作用。

    但是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承担社会责任,我说的关键在于社会企业的构成,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第二方面的看法就是社会责任的诠释造成了中国企业非正常的景象,原先我们国家的实际可以发展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都曾经包含过职工的福利书,那时候每个企业都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榜样和典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采取了效率优先,在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矫枉过正,把企业应该承担的权益保障、福利保障,以及相应的社会责任当成了企业的包袱。采取了一系列不负责任的做法,这种情况下我们才看到了这样的景象,有的企业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参加社会保险,单方面欠交社会保险费,有的企业不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职业伤害风险急剧增长,各种事故以及严重的职业病直接损害了以往劳动者的健康,有的企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得将正规的劳动岗位转化为临时的劳动岗位,有的企业在高利润原则的时候,任意实行标准,采取不正当的劳动标准,有的企业任意拖欠职工的工资,还有一些企业制假照,偷税漏税使国家的公共利益受损等等现象表明,都表明社会责任缺失,成为我们国家企业具有普遍性的非正常现象,这种现象我们的调查表明也有一些规律,对国内的企业来讲,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表现要好,承担的社会责任要多,在国外企业来讲,欧美企业,尤其是北欧企业做得更好。更符合现代企业的规范,有的国家的企业可以说是不仅不承担社会责任,反而是恶意对待员工,外国跨国公司也并不都是模范,多数企业都促成着不同程度的损害劳动者权利的现象。

有一些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这个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我觉得严重地影响了实际的公平环境,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成本很高,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就会有各种不良的利益。

    第三,我们要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基于中国企业界社会责任的缺失,我是主张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的,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要求,而且应该呈现一种刚性的制度约束,因此我有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个建议是国家需要完善法制,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制的环境,应该说我们国家立法不少,但是法制还不完备,操作性较差,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方面的规定还不是太完善,遭受歧视以后怎么样上诉,所以法制是需要健全和完善的。

    一个是政府的监督必须到位,许多企业政府责任并不完全是无法可依,有的是有法可依,包括我们刚才所讲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等是有法可依的,但是由于政府缺位,造成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我觉得政府应作为老资关系的裁判,重新塑造新的利益塑造机制。

    第三个是强化企业建立机制,包括各个行业协会都应当视社会责任为重,要直隶自觉的评价标准,在这个方面我们不能跟发达国家一样,但是我们也需要有自己的标准,这个标准我感觉到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首先必须是守法的,必须是善待自己的员工的,之后才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第四,也包括我们不能只看到创造财富的英雄,我们还要更加地关注承担社会责任的英雄,企业追求利润是它自己天生的职责,企业只是守法的利益,现在整个评价机制有一些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决定着企业的前途,也直接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核心,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企业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联系到我们国家的现实,我就感觉到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非常有必要的。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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