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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纠纷:谁是赢家?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www.wtoguide.net  来源: 编辑:  2005-11-1 8:50:39阅读量:   发送给好友  【关闭

中国加入WTO后,参加谈判的美国贸易代表助理帮办克里斯蒂娜·朗德女士在华盛顿一个学术研讨会被问及,中美WTO谈判中谁是赢家?郎德犹豫片刻说,或许美国人认为中国赢了,中国人认为美国赢了。

95日,经过昼夜谈判,堆积在欧洲港口的8000万件中国裤子和毛衣终于摆在了欧洲各国商场的货架上,那里的零售商和消费者舒了一口气,一场纠纷也再次平息。

中欧在谈判中各让了一步,对于双方6月协议在7月实施前这一“真空期”抢运出口造成超额而积压的纺织品,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这相当于欧盟增加了今年进口部分中国纺织品的数量,中国则在受协议规范的产品之间进行了品种调剂。很显然,这并非是唯一可能的结果。我们还可以试想一下其他几种情况:

—争执不下,让滞港的纺织品继续滞压下去;

—放行滞港纺织品,欧方承诺全部责任;

—放行滞港纺织品,中方承诺全部责任。

也许有人认为第二种方式才是最符合中方利益的。不过那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瑟教授认为当今的贸易纠纷是巨头之争,要么胜负分明、要么两败俱伤,不再存在什么同乐和双赢的结果了。他的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姑且不论,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各国利益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前面朗德的回答已经说明,判断是输是赢关键看采取什么标准,如果把标准定在凡做出让步就是输的话,也就没有什么输赢之别了。

贝聿明最近写了一篇文章,说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尽管自己的设计屡受争议,但他从没有屈从过压力。这是他作为建筑学家的操守,也是他成功的原因。而国家之间的关系则不同,如果不打算打仗或者闭关自守,就要通过谈判,互相交换利益而实现一种平衡,至少是暂时的平衡。何况贝聿明说的是,风吹来时他只是低低头而已。低头至少意味着避免争论,不去冒犯批评者。这样他才有可能安心做好自己的事。

毫无疑问,在很多情况下,发生纠纷,我们自己觉得是无辜的,而且客观上谈判也并不总是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对于贸易保护主义,放任和容忍绝非上策,在必要的时候,即使是作为弱者,也必须做好“与强大之敌做勇者之斗”的准备。但关键是在发生纠纷和进行谈判时,除了必须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以外,还必须知道能要到什么,用什么来交换。

曼德尔森出发前说,纺织品滞港,中国无法律责任,但有道义责任。今日的中国已经不是往日的中国,如果有人提出要迫使中国单方面吞下苦果,恐怕他自己也难以置信。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对世界经济产生越来越大影响的国家,我们也必须准备好为维持世界经济的平衡和稳定承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从这种角度看,曼氏的话也许并不算错。

荀子说过,柔从蒲苇,非懦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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