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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事件
今年2月9日,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等机构发表了一份报告,指责沃尔玛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地区的数家供应商存在工作环境恶劣、克扣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加班等情形。随后,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在头版发表了其到该厂调查的报道,据报道工人实际工资为每小时16.5美分(约1.36元人民币)。这一报道迅速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我国国内的记者也对此展开了调查。在东莞市合艺电子塑胶制品厂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工人每天工作时间多至12个小时,在旺季每天从上午8时工作到晚上十一二时,而每小时加班只能领到1.8元的加班费。按照《劳动法》和东莞市的有关规定,东莞工人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应为450元,而法定工资的计算基础是按照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而且每周享有两天休息日。而任何超出这个标准,每小时应支付每月工资的150%。面对记者的采访合艺厂办公室主任说:“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标准来做的话,工厂就不要开了。”同时,他们解释“沃尔玛如果发现同类厂家供货比他们便宜,哪怕只有几分钱的价差,也会立即转移订单。因此厂方不得不采用各种方法压低工资成本。”越来越多的舆论压力集中到了沃尔玛身上。
沃尔玛一位发言人说,他们每周在全球进行超过300次的工厂检查,以保证供货商工厂的操作符合联合国和相关国家制订的标准。如发现供货商没有遵循当地法律和沃尔玛标准,他们会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在一份“供应商标准”上,沃尔玛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其营业地的地方及国家法规,或该国普行的地方标准(若普行的地方标准较高),提供雇佣合理的工资及福利”。然而记者对工人的采访后发现,尽管沃尔玛确实对工厂开展过检查,但在厂家的“暗箱操作”后,形同虚设。“外国采购商来履行检查前,厂方会发答卷给我们,让我们按答卷回答问题。”《华盛顿邮报》的记者表示,“很难判断沃尔玛是真的看不到真实情况,还是不愿意看到真实情况”。
在有关报道公布后,广东东莞市常平劳动分局立即派了两位工作人员前往该厂调查此事,结果与与外界及媒体报道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并责令该厂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在劳动分局认可后由劳动分局监督整改,如果该厂不按照劳动分局认可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劳动分局将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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