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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上安南出来倡议,呼吁世界工商领袖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要关爱人文,全面关爱人权、劳工和环境等三大问题,为全世界人民谋幸福。 时任人权事务高级官员的玛丽•罗宾逊夫人提交了题为“商业与人权:有关进步的报告”的文件,该文件概括地指出了通过完善公司的可靠性和商业责任来实现对人权集体保护的必要性、挑战、机遇与成果。 欧洲联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都在其地域范围内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行为原则。其中包括1991年关于社会政策的马斯特里赫特协议,以及欧洲议会在这方面提出的许多建议。 1992年强生公司公布了第一个社会贡献报告。 1993年强生公司首次公布了环境、健康和安全报告。 北美地区的国家则通过包含1993年劳工事务协议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在有关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上受到约束,该协议确保了促进成员国国内法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范围内的实施。各种国际贸易与援助协议也开始采纳了有关的“社会条款”。这些条款在许多双边和多边协议以及几乎全部的欧盟协议中被接受为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则标准 。 1994年,“可持续森林倡议会”由美国林业和造纸业联合会设立。 1995年,加利福尼亚伊尔蒙特一个服装厂奴役泰国劳工的恶行被揭露之后,克林顿政府组建了名为“服装业伙伴关系”(AIP)的组织。 1995年,GAP在萨尔瓦多的服装承包商玛德琳国际公司解雇了350名工人,因为他们成立了工会,抗议恶劣的工作条件。在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之下,GAP成为第一个同意对海外承包商进行独立监督的零售商。 1995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首脑会议向特别会议提出的建议中,包括建议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将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视为2002年的优先议题。1995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成立。WBCSD的宗旨在于促进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间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整个社会更加开放和共同富裕的进程。 1997年,美国一家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简称SAI)咨询委员会以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的13个公约为依据,起草了一份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以此为评价依据开展认证活动。 1999年2月在瑞士达沃斯召开世界经济论坛时,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企提出了业界的“全球契约”,要求企业界领导人在经营自己的企业时,维护人权以及正当的劳工和环境标准。全球契约包含九个原则,这些原则取材于多项为人普遍接受的文件,例如《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宣言》、《社会首脑会议宣言》和1992年地球首脑会议的《里约宣言》。 1999年11月,《沙利文全球原则》在纽约联合国举行的一次仪式上正式宣布。这些原则包括沙利文教士所说的“对社会负责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可以作为目标来调整内部政策和惯例的参照标准”。签署了这项原则的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公司的业绩,并且就义务的实施情况发表年度报告。 里昂•沙利文牧师曾在1977年为在种族隔离的南非经营业务的公司起草了一套有效的原则,帮助许多公司下决心撤出投资,对实现社会变革增加了压力。在一些跨国大公司高级代表的合作下,沙利文起草了一套旨在指导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司行为的新原则。 2000年7月,《全球契约》论坛第一次高级别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50多家著名跨国公司的代表承诺,在建立全球化市场的同时,要以《全球契约》为框架,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全球契约》行动计划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代表、200多家著名大公司参与。 2001年2月,全球工人社会联盟公布了一份长达106页的由耐克公司资助完成的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关于印尼9家耐克合约工厂的劳工调查。这份报告的新意在于它是由耐克出钱完成并公布的,而耐克又不能拒绝公布。耐克对这些问题的反应将会为服装公司设立新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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