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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发表《北京宣言》:中欧就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理念达成共识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www.wtoguide.net  来源: 编辑:  2005-11-3 11:49:47阅读量:   发送给好友  【关闭

 2005年9月7日,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在“2005年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国际论坛”上,欧盟表示对中国近期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发展感到欣喜,并着重强调了要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事业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次论坛由商务部《WTO经济导刊》杂志社、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等单位共同主办,由中欧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资助完成。这是中国、欧盟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理念的首次对话,它反映出国际观察者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的关注度不断加强。
    欧盟从10年前便开始号召企业履行自身的企业社会责任,目前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即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并使之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真正作用。 
    欧洲委员会就业与社会福利事务委员弗拉德米尔说,“中国在世界经济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不容忽视,欧盟为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进展而鼓舞。”本次论坛上,中欧双方就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理念达成了共识。
    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在商业管理和实践中正趋向主流化,中欧商界应当相互促进更加责任化的市场,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成长。
    作为本次论坛的最大亮点,与会的企业代表宣读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北京宣言》,企业代表在宣言中庄严承诺: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目标,就是不断地提高企业的责任竞争力;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发展路径是将企业的专业优势与环境及社会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最终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共荣。
    本次论坛的顺利召开为促进中国、欧盟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共同发展,中国企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度参与,以及树立中国企业在欧洲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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