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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瑞士等农产品进口国组成的G10集团在世贸组织农业领域谈判中提出了新的削减关税方案。 该方案将农产品按税率分为70%以上、50%~70%、20%~50%、0~20%四类,税率越高的产品削减幅度越大,并允许各国设立数目为全体税号10%~15%的“重要农产品”。“重要农产品”关税削减幅度可小于一般农产品。削减方式有两种,一种为采用固定削减幅度,另一种为确定削减后关税水平允许幅度。原则上采用第一种削减方式,“重要农产品”数目为全体税号的15%,采用第二种削减方式,“重要农产品”数目为全体税号的10%。方案同时提出,如果扩大低关税配额数量,可以压缩关税削减幅度。 根据该方案,日本可以设立133~199个“重要农产品”,而日本计划将大米列为 “重要农产品”,关税将由70%以上降至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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