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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0日,印度商工部长纳特在其主持的伦敦四国(欧盟、美国、巴西和印度,日本作为特邀国出席)会议上强调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措施是保护发展中国家农业利益的两个关键手段,印度坚决要求将其列入香港会议议程。纳特还邀请各成员对33国集团在该方面的提案发表意见。 印度坚持至少将15%的该国农产品关税税目列入特殊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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