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主管

  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 页新闻中心 | 电子期刊 | 企业社会责任 | 中国与WTO | 书刊中心 | WTO咨询台 | 资料中心 | WTO网址 | 关于我们 | English

首页>WTO咨询台>正文

二手车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www.wtoguide.net  来源:本站原创 穆忠和 编辑:李明秀  2005-12-6 20:55:57阅读量:   发送给好友  【关闭

二手车流通涉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请问针对二手车交易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管理并加以解决?
答:为规范二手车的流通市场,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问题里提到的如何解决二手车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商务部有关司局的负责人给出的解答是:目前,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买方对卖方的不信任,买方对二手车市场和经纪人所报价格的不信任,主要表现在对车辆来源的合法性、事故情况、性能、里程真实性以及评估价格的怀疑,导致一些不熟悉行情的消费者对二手车望而却步。针对这一问题,从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办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相应规定。一是增加二手车交易的透明度,经营企业不得隐瞒车辆的有关真实情况,保证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和车辆的性能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承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三是规范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上一篇:《汽车贸易政策》的必要性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内容:


Copyright© 2002-2004 WTOguid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警告: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WTO经济导刊》杂志社明确的书面许可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国内统一刊号:CN11-4977/F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1160 广告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349号
邮发代号:82-520 海外邮发代号:M6172
电话:010-62137913 62132653 62112599 62137912 62132901 Email: wfs#wtoguide.net(#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23号2号楼1905# 邮编:100086